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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布瓜普法】婚姻篇之太悲催,退婚彩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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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布瓜 发表于 2014-11-12 15:59:4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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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帖最后由 布瓜、小站 于 2014-11-12 16:07 编辑

【布瓜普法】婚姻篇之太悲催,退婚彩礼怎么办?
    不知不觉,好多人就不步入了大龄男女青年的行列,仿佛昨天父母老师还在痛心疾首的苦口婆心“你怎么能早恋呢”,今天就担忧的看着我们说,“她姨姨,有合适的给我们**介绍一个”,大龄的,单身的,尤其是女青年似乎成了一种罪过,结婚显然被提上了最重要日程。
    但是,天知道,每天奔波在单位与家的两点一线间,见到的异性都少之又少,所以就只有两种办法:要么在单位里找,这个几率显然小,单位的异性少,关键好多还是已婚的,90后都出来抢男人了,85后还单着,这可咋办捏???相亲。万能的人类总能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衣服开始复古,婚姻也开始复古。于是好多人又奔波在相亲的道路上,有的人一周见一个,有的人一天见一个……有的人慢慢了解,有的人闪电订婚……
    亲爱的菇凉们,汉子们,希望你们都能睁大眼睛仔细的找到了真诚的相爱的另一半。阔是,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比没对象更可怕的是,订婚后当你满心欣喜的要准备结婚,才发现对方是个人渣!!!于是悬崖勒马,退婚,从头再来。
    退婚其实是个尴尬的问题,要有非凡的勇气跟与世俗对抗的胸怀,最重要的是要有不怕麻烦跟惊人的逻辑关系。因为按照我们的习俗来说,退婚会牵扯到彩礼、首饰甚至房车重大财产的分割,人性最丑恶的一面会暴露无疑,相当彻底。


    小编为大家介绍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时候财产分割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约作出具体规定,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大神木的风俗习惯中,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这种基于婚约所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一旦婚约解除,此财产流转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础,接受彩礼的一方就应当返还其所接受的彩礼;婚约的效力延续到双方的婚姻缔结,一旦双方结婚并具有共同生活内容时,婚约的效力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就不存在彩礼的返还问题。
   NO 1、关于财产返还,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 所以,在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首先遵循风俗习惯。其次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NO 2、应当返还的情形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无过错的,应当全部返还;
    ★因给付方(男的)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假如他因为爱上了别人而要解除婚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贵重物品的返还,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因不可抗力导致物品损坏、灭失或因自然损耗、物价降低等因素导致物品价值减少的,接受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接受方在婚约未解除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物品出卖或因为接受方的过错导致物品损坏、灭失的,接受方按物品出卖、损坏、灭失时的实际价值予以赔偿。比如,婚约一方当事人用10万元购买一辆轿车作为彩礼给付了对方,由对方一直使用两年后,其价值就降到5万元。如果需要返还时,接受彩礼的一方只能将该轿车原物(即现在价值5万元的轿车)返还。
  NO3、不予返还的情形
  (1)、主要指“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具体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当然这个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此间问题比较复杂的,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本期就到这里,欲知下篇,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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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夏天 发表于 2014-11-12 16:02:5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先存起,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屌丝必备,说不定以后还真就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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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布瓜 发表于 2014-11-12 16:04:5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夏了夏天 发表于 2014-11-12 16:02
先存起,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屌丝必备,说不定以后还真就用上了

哈哈,你估计遇不上,万一遇上了我给你找免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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