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像微信朋友圈,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好友,会成为下一个代购。”随着微信用户的猛增,微商这种新的营销方式应运而生。无论什么时候打开朋友圈,都会发现各种化妆品、面膜、服装、包包等铺天盖地,国产的、海外的、平民的、大牌的,有工作的、没工作的、全职妈妈等各行各业的,朋友圈显然被刷成了生意圈。 但是,微信毕竟是一种聊天工具,只是一个相互交流、增进感情的平台而已,如今却让它担负宣传产品、促进销售的一个手段,实在是超出了它应该承受的范围;微商们每天在朋友圈里发布产品信息,用手机联系供货方和买家进行交易,全凭个人信誉;其销售方式主要是利用朋友推荐,再通过展示货品专柜、专柜小票、快递单、晒营业额等证明货真价实,诱惑圈里的朋友来购买,多数人的销售量都是靠朋友帮衬,再由朋友介绍给其朋友来拓展生意。 ![]() 那么,微商合法吗? 1、从法律的角度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并没有为微信集赞或销售营销模式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不禁止即为合法,但是,微信朋友圈里的卖家大多都是个人,由于微信账号的虚拟性、临时性等特点,微信平台营销商也不可能办理相应的工商注册手续,反而可以随意删除其发布的信息,并不符合市场秩序管理的要求。 2、由于微信开店不需要实名认证,也没有平台监控,目前处于监管空白区。买卖双方的交易是建立在个人信誉基础上的,并没有任何具有实际约束力存在,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者买方爽约,买家付了购物款却联系不到卖家等情况,由于缺少对方真实信息,存在消费**无源追溯的问题,双方都存在一定风险性。 3、如果产品是海外产品,那么分为国内高仿a货【前车之鉴聚美优品,经过记者走访,发现各大品牌(兰蔻、雅诗兰黛、伊丽莎白雅顿、迪奥等)等等品牌均表示没有授权给聚美!!!!!!!!不知道货源从何而来!!!!!!】及海外正品,正品的进货渠道又分为两种: 是个人出国购买,携带回来后再售卖给国内消费者; ‚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国外产品以邮寄的方式进入内地。 海外代购合法吗? 作为对一个行为的定性,法律不禁止即为合法。通过网络方式委托他人代购商品,显然不悖法律,应是合法。但是,若把问题限定在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商业模式:通过一些电商平台,代购境外知名品牌,利用品牌在海外的优惠价格,赚取一定差价。这种模式的合法性就值得探讨了。 8月1日,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14年第56号公告)正式实施后,将对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代购行为,未来如遭举报后或将受处罚。海关明确总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且明显超过个人用途的海外代购都可算做走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章规定,“物品”指个人以运输、携带等方式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包括货币、金银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视为货物。“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代购网站或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目的是出售,并非自用、馈赠,应以货物方式进行清关申报,因此即使其以个人物品方式进行申报纳税,也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更不用说不申报缴税了。而且,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关税,擅自将减免税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也成了走私罪,起刑点是5万元人民币。此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即使没到5万元。 微商产品目前来看,国内产品及韩国产品比较火爆。给大家看一下我在我在网上搜到的微信上比较“火”的产品截图。 马油: ![]() 海洋之水: ![]() 牛角芦荟胶: ![]() 小黑猪面膜: ![]() 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一定会产生新的经济形式。微信平台也不乏有真正好产品的商家作为销售渠道,依靠微信做宣传,通过朋友圈的涟漪效应来兜售商品,不仅方便快捷,还为淘宝爱好者掏钱购物,提供了又一个平台。但是目前认证、监督、管理等都没有规范,为网络诈骗埋下伏笔。 而且,小编个人认为,衣服、包包买坏了也没有关系,可化妆品极易敏感,没有专柜保证的还是谨慎为好。另外,如果要选择做微商,一定要选择好商家,不合法的上家有可能是传销组织,入会交钱的都很可疑。一句话,入行有风险,购买需谨慎。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