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榆林一女子(小美)化名报警称:她接到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陌生电话,对方以她名下**涉嫌洗钱为由,欺骗她给其提供的公安局安全账户转账3万元。 小美接到自称北京市公安局的电话告知其名下**涉嫌“非法洗钱”犯罪,得配合调查确定自己清白与案件无关,要求添加微信视频聊天。 骗子通过微信发送了警官证、拘捕令、冻结管制令等伪造资料,要求小美下载安全防护软件和带有共享屏幕功能的App以视频进行沟通,故意真人出镜,展示警服、办公场所等使小美深信不疑。 期间以需要查询资金流水为由查看小美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余额页面,要求小美将资金转账到“安全账户”,调查结束后再通过公账还回去,小美转账3万元后,发现对方失联,意识到自己遭受诈骗随即报警。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解析 1.诈骗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 2.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声称受害人涉嫌重大案件,对其进行威逼、恐吓。 3.诈骗分子向受害人展示虚假的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同时要求受害人严格保密。 4.诈骗分子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诱导受害人到宾馆等独立封闭空间,阻断其与外界的联系。 5.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接受监管,配合资金审查,将名下所有资金转到指定“安全账户”完成诈骗。 警方提醒 1.“00”或“+”开头的都是境外号码,如自称自己是国家机关部门、电商客服、你的熟人或领导,切勿相信。 2.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微信、QQ等出示的带有“公检法”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3.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账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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