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明明已经 买过酒驾的“单” 却不吸取教训 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再次触碰酒驾“高压线” 近日 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 就查获了这样一个“顽固”酒司机 2023年1月2日晚,二中队开展夜查酒驾行动。21时17分,高某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行驶至神木市继业路麟州街丁字路口处时,被民警拦下例行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让民警深感意外的是,经交管应用平台查询发现,高某某之前就因酒驾已被处罚过:2019年9月13日,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场大队处罚。 经过了一次酒驾被处罚后,高某某并没有吸取教训,仍然心存侥幸、目无法律,不思悔改,接下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有过酒驾行政处罚 再次醉驾 说明主观恶性大 因此处罚也会更加严厉 希望这位屡教不改的“顽固”酒司机 这次是真的醒悟了 为了自身的安全 也为了其他人的安全 再勿酒驾、醉驾 来源丨 神木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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