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这点事儿 于 2024-2-21 14:37 编辑 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中队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常态化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进一步降低因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曝 光一 2月19日晚,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九龙大道杨城华府路口开展夜查行动,对一辆灰色雪佛兰小型机动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有“酒气”。 ![]() 经进一步核查,该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还存在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谢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其酒驾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罚款1000元。 曝 光二 2月11日20时57分许,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锦界中队在辖区长城街开展酒醉驾行动,对一辆车牌号为陕U****U的黑色小型越野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浑身酒味。 ![]() 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邱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152mg/100ml,后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139.52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想“久”驾,别酒驾! 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杜绝侥幸心理,拒绝酒后驾驶 酒、醉驾标准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醉驾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神木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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