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审判资源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更好地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要求,综合考虑交通条件、辖区人口、案件数量等因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从即日起,对基层人民法庭管辖区域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01、大柳塔人民法庭受案辖区:大柳塔镇、中鸡镇、孙家岔镇 地址:神木市大柳塔镇滨河东路南段 电话:0912-8692085 02、店塔人民法庭受案辖区:店塔镇、滨河新区街道、永兴街道、西沙街道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开平路3号 电话:0912-8331245 03、锦界人民法庭受案辖区:锦界镇、尔林兔镇、大保当镇 地址:神木市锦界镇迎宾路西侧 电话:0912-8499153 04、沙峁人民法庭受案辖区:沙峁镇、贺家川镇、马镇镇、栏杆堡镇 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开平路3号 电话:0912-8331245 05、高家堡人民法庭受案辖区:高家堡镇、花石崖镇、万镇镇 地址:高家堡镇东大街34号 电话:0912-831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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