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随意侵占广场、公园摆摊设点影响广大市民休闲锻炼的问题,确保给广大人民群众留足休闲娱乐空间,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即日起对随意侵占广场、公园空间摆摊设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城区广场、公园内严禁违规摆摊设点,相关经营者务必于2024年8月22日前将广场公园内经营的摊点、物品及设备清理完毕。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撤出且继续占用广场、公园公共空间经营的,由我单位联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取缔,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三、对阻碍集中整治,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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