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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早八点] 我省有望婚假延长至34天 休婚假产假补助等正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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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夏天 发表于 2014-11-26 10:53:0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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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召开,此次会议将审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等。


    婚假最长天数有望增加至34天


      目前,我省职工婚假最多休23天,除法定婚假3天之外,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可增加婚假20天。


      条例通过后,婚假最长天数有望增加至34天。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实行晚婚职工可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28天;参加婚前检查的,可在法定婚假基础上增加3天。也就是说,如既晚婚、又参加了婚检,休假天数有望达到34天。


      目前,有的单位对于休产假、婚假的职工,会扣除部分福利待遇,如交通补助、通讯补助等。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在岗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按出勤在岗对待,现有补助应当照常发放。”省卫计委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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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凤凰 发表于 2014-11-26 15:32:5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我去,婚结早了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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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夏天 发表于 2014-11-26 17:05:2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东城凤凰 发表于 2014-11-26 15:32
我去,婚结早了这不是?

哈哈  真的结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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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ya11235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08:33:2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政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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