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嗨点儿 于 2014-11-28 17:24 编辑 事件经过: 2014年11月6日2:00多,我儿子在神木第一幼儿园上学课间活动玩耍时、老师打电话告知我说、我儿子不慎被同班同学推下滑梯。赶到后我们将孩子 送到高新医院拍片检查。 经医院诊断、孩子右小胳膊两处骨折(右侧尺、桡骨中段骨折)拍片确定骨折后、我们家人立刻前往县医院进行冶疗、为期7天进行了一次全麻手复手术、手术失败,主冶医师告知我们需转院冶疗。附图 ![]() ![]() 当时我夫妻二人因经济原因、特向校方和对方孩子家长求援、都无济于事,只能向亲戚朋友转借。然后当天夜里我们便坐火车前往西安红会医院,11月14日在西安进行了第二次全麻开刀手术、右小胳膊留下俩条约十公分的刀口,花费医疗费32477元。术后于11月21曰返回家中,孩子每天晚上哭闹说梦话好几次,母亲每天在家照样孩子,等待复查和二次手术! ![]() 11月24日我和家人一同前往第一幼儿园希望解决此事、可谁知他们相互推卸责任。尤其是校方邻导、不想让我们把事情扩展大、但也不想承担责任、让我们自行找对方家长处理,对方家长说他家也是小孩子交给幼儿园看管,应该由幼儿园负责。 你说天理何在?在我儿子受到如此的身体与心灵的伤害上、还要我们自付一系列花费,到底是谁的责任,我们受害者及家属到底该向哪里讨公道? 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果以后有同类事件发生在别的家庭,我们应该如何,这应该是一个典型的大众问题,望大家给予宝贵意见 ,相互讨论一下…… 神木第一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却置之不理、我们接下来还要进行复查与二次手术,这样的负担到底应该由谁承担?望神木众多家长及社会人士给予意见! =======================神木论坛今日将跟进反映=================== 对方家长说: 针对网友反映的这个情况,神木论坛编辑第一时间联系了致网友儿子受伤的幼儿家长,打通电话后,对方家长说确有此事。事情发生当天,他们一同陪受伤的昊昊去医院做了检查。而且当昊昊在县医院住院的时候,他们先付了2000块钱的医药费。当小昊昊转院去西安走的时候,昊昊家长打来电话,说现在急需给孩子去西安做手术,但家里钱不够,看能不能先支付一点钱。 听了后,由于他当时在外地,就通过转账给昊昊家长卡里打了4000块钱。 对于此事,对方家长说,毕竟是在学校发生的,医药费全由我们负责,这也是不合理的。如果经法律判定,全是他们的责任,他们愿意承担责任及赔偿。 校方说: 由于事发地在幼儿园,编辑也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一幼的园长。园长称:事件发生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报了案,也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对于昊昊家长提出马上要做第二次手术,想让校方支付一些钱。对于这,校长说他们联系了对方家长进行协调,但是没有协商成功。 同时,当问到学校将如何解决此事时,校长说她们给孩子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而且将这件事写了详细的说明材料,已经交给教育局了。自己在西安培训,马上开课了,让和教育局再了解情况。 教育局说: 随后,神木论坛编辑打通教育局办公室的电话进行反映核实,工作人员称:确实已经收到一幼的材料。问到此事该如何解决时,工作人员表示:家长可以把票据拿的来好处理,协商解决。 律师意见: 对于此事,我们也咨询了相关的律师,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主要责任应该由学校承担,属于监管失利。同时,对方家长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现在,三方可以先协调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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