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布瓜、小站 于 2014-12-16 14:29 编辑 最近,好多朋友在微信圈内,“炫耀”自己的狩猎成果,有野兔、野鸡、坨子、山鸡等野生动物。冬天来了,不做活的人还是闲不住,看着山上的野味,想想就馋,冒着严寒,山上去弄几只山鸡什么的回来,作下酒菜。我记得以前,大家拿网子套过兔子;后来有人撒拌了药的粮食在山上让飞禽吃,然后去“收尸”;近几年,有人布置电网,甚者持枪去捕猎。想想,还真有点后怕,万一伤了人怎么办。今天我就非法狩猎跟大家说说: ![]() 一、用什么工具,可能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 1、撒拌了药的粮食。如果“药”的野味,自己吃没人管,但是要慎重吃;如果卖给他人吃,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的规定,只要行为人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销售。即行为人虽未实施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他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仍予以销售。认定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电网。用电网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他人死亡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枪支。非法持枪狩猎,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打什么猎物,可能承担不同的法律后果。 1、如果是野兔则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可以狩猎,但按照规定应当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狩猎证。 2、如果野鸡就不同,经查野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如果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构成的话,两罪并罚,最高可处二十年有期徒刑。 之所以写这个,是因为前几天碰到派出所的民警跟他人聊天时,说刚刚抓了几个持枪狩猎的农民,所以,提醒一下大家以及自己的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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