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一男子呼某曾因传播邪教宣传资料屡次受到处罚,但其屡教不改,再次向公众散发邪教宣传资料被当场抓获。12月8日,神木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呼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呼某自加入邪教组织以来,因宣传散发邪教内容的书籍、宣传资料等,已被公安机关实施劳动教养两次。劳教期满释放后,呼某仍不思悔改,流窜至神木县神木镇某街道的巷子里发放邪教宣传材料时被抓获。
神木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呼某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因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后,再次传播邪教宣传品,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呼某还具有“因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情形,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来源: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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