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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砂后形成的鱼塘。
西安晚报汉中讯 南郑县协税镇的村民余某,在30亩承包耕地中挖砂取土牟利,给汉江支流——濂水河河堤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3年多来,尽管有关部门多次进行了查处,但至今30亩耕地已被开挖成一个大鱼塘。
隐患
鱼塘紧临防洪堤
连日来,本报记者多次接到南郑县协税镇枣林村村民的投诉。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片耕地已被开挖成一个面积很大的鱼塘,而鱼塘中还有一艘采砂船,与鱼塘毗邻的就是濂水河防洪堤。据村民陈某讲,这里原是枣林村的30亩耕地,2000年村上将这片耕地整体承包给杜某。2002年杜某在耕地中挖砂取土,作业后的低洼地便形成了鱼塘。
2006年底,杜某又将经营权转包给余某,余某接手后大肆毁地挖砂。由于鱼塘越挖越深,对濂水河防洪堤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县水利部门曾多次制止。据了解,这个鱼塘距离防洪堤最近处只有几米远。此外,鱼塘地势高于相临的农田,也对相临的农田造成不利影响。
事故
曾有中学生在此溺亡
据另一村民李某讲,3年来,余某还利用采砂船作业的方式挖砂。今年汛期,县上领导再次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余某才在6月份停止了采砂行为。由于开挖后形成的鱼塘深不见底,7月28日导致了本村的一名中学生溺亡。
查处
责令修复加固河堤
南郑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根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枣林村的这30亩土地属耕地,而余某承包这片土地后大肆挖砂取土,改变了土地用途,肯定是一种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为此,他们多次进行了查处,5月6日,局里再次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余某停止挖砂取土,拆除采砂船,同时将濂水河大堤修复加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查处中。 文/图 记者 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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