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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公安局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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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下午,神木市第二中学八年级7班的陈梦琪同学在路边捡到300元现金,面对这笔足以让同龄人心动的“意外之财”,陈梦琪没有丝毫犹豫,在寻找失主无果后,主动前往钟楼派出所将捡拾的300元现金交到了值班民警手中。

“警察叔叔,这是我捡到的钱,没找到是谁丢的。” 陈梦琪同学纯朴的话语,传递出比金钱更珍贵的诚信光芒,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展现出了新时代青少年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少年向善向上,近日,钟楼派出所民警专程前往神木市第二中学,为陈梦琪同学颁发“拾金不昧好少年”荣誉证书。颁奖仪式上,民警表示:“陈梦琪同学在金钱面前的选择,展现了可贵的品质和坚定的信念,是全校同学学习的榜样。”现场师生用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陈梦琪同学的赞许,这一特殊的表彰仪式也成为一堂生动的德育课,让诚信的种子在更多学生心中生根发芽。

一张鲜红的荣誉证书,不仅是对陈梦琪同学拾金不昧行为的肯定,更是对青少年道德品质的褒奖。她拾起的是金钱,归还的是美德;她传递的不仅是一份善意,更是新时代青少年的责任担当。当这样的善举被看见、被呵护,当校园内外的正能量不断传递,无数个“陈同学”的微光必将汇聚成璀璨星河,照亮神木文明城市建设的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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