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为我解决了十年的大难题,我终于能实现婚姻自由了…”10月26日,绥德女子王媛(化名)走进检察院给检察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原来10年前,宝鸡男子李某军使用弟弟的身份信息和她登记结婚,之后因刑事犯罪逃离绥德,王媛想要离婚却发现困难重重。![]() 丈夫犯罪后潜逃,女子想离婚遇阻 2021年5月,绥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迎来了这样一位居民,进门就给工作人员哭诉。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讲述,工作人员终于听明白了来客要讲述的事情:来访者叫王媛,10年前丈夫冒用了其弟弟的身份信息登记结婚,导致离婚10年都没有成功。 “王媛进门就给我们说她的事情,一边哭一边说,我们抚慰好情绪后,她才慢慢的道出了事情的原委。”绥德县人民检察科第二检察部雷瑞芬表示,这个事情还需要从14年前说起。 14年前,王媛与宝鸡市太白县的李某军在绥德县相识相恋,后二人于2009年10月19日在绥德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1年,李某军因涉嫌刑事犯罪逃离绥德后音讯全无,直至2021年4月归案。 “李某军失联的十年期间,王媛独自养育女儿,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她自己打工挣得一点钱,生活过的非常拮据。”雷瑞芬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记者,加之女儿长期得不到父爱,因此王媛想要与李某军离婚,然而前往民政局和法院却被告知无法离婚。 ![]() 系男子冒用弟弟身份信息登记结婚 那么为何无法离婚呢?原来是2005年,李某军的弟弟李某未到法定婚龄,要领结婚证,于是借用他的身份证在宝鸡市太白县民政局与宋某丽办理了结婚登记。2009年,李某军和王媛登记结婚时,就将错就错,借用弟弟的一代身份证和王媛在绥德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冒用的身份信息使得王媛多次到民政局、法院均未能解除婚姻关系,王媛为此奔跑了数年都没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定,该案是因非真实身份进行结婚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但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可撤销、无效情形,且已超过法院起诉期限。 ![]() 更正婚姻登记信息10年离婚难终于解决了 经过一系列协调,2021年10月18日,绥德县民政局为王媛和李某军更正了婚姻登记信息,补发了结婚证。次日王媛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绥德县人民法院经调解依法准予离婚,困扰王媛十年之久的行政争议终得化解。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为我解决了十年的大难题,我终于能实现婚姻自由了…”10月26日,当事人王媛连声感谢,并将印有“心系百姓 为民排忧”的锦旗送到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激动地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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