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将一辆两轮电动车撞倒,然而他不仅仅没有下车救治,更是逃离了现场。1月17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事故中队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案发13小时后将嫌疑人抓获。 1月17日0时17分许,事故中队民警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开发路与铁路桥十字西侧小型,一辆轿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受伤,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初步勘察,现场除散落的车辆反光镜壳外无任何可用线索。“案发时是凌晨,事故发生地点没有目击证人。”办案民警表示,这样的情况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 ![]() 根据线索,最终确定王某有重大肇事嫌疑。17日13时许,嫌疑人王某被查获归案,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案发13小时后成功告破。 ![]() 蜀黍提示:交通肇事逃逸,危害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视频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的日益普及,肇事逃逸不仅是无处可逃,而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肇事逃逸后会罪加一等,面临严厉惩处。 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二三里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