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值班编辑 发表于 2016-8-26 15:26:1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新生儿上户 ·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 配偶及子女投靠 · 收养落户看这里


新生婴儿报户


(一)本县常住户口的已婚公民所生婴儿,实行随父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为新生婴儿申报户口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血型化验单;


派出所户籍内勤办理。


(二)本县常住户口的公民为非婚所生婴儿报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监护抚养的法律文书;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血型化验单。

经派出所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派出所户籍内勤办理。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一)本县生源的毕业生毕业后到县人力资源和教育部门报到的,申请迁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


(二)外地生源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市、县组织、人力资源或教育部门批准录用到我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申请迁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或教育部门的录用文件;

2、接收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户口迁移证。


(三)本县生源毕业后未及时迁回户口,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返回本县的,申请迁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书、身份证、毕业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未就业证明;

3、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四)原本县户籍因退学或除名的在校生,申请迁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的申请书;

2、学生本人身份证;

3、退学证明或除名证明;

4、迁移证。


办理程序: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镇政府(办事处)或街道办及派出所审核后,上报县公安局审批后,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配偶及子女投靠


凡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公民,不受婚龄和年龄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配偶及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其户口所在地落户(包含居委会回村委会),申请迁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3)村(居)委会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镇政府(办事处)或街道办及派出所审核后,由县公安局审批后签发准迁证,市外的在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市内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工作调动迁入落户


经县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批准调入、招录的外地户口干部、工人,及其随迁的配偶和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请迁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

2、组织、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调动或录用文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4、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5、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镇政府(办事处)或街道办及派出所审核后,由县公安局审批后签发准迁证,市外的在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市内的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收养落户

符合《 收养法》 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申请入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文件、《收养证》、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3、收养弃婴落户的,须另提供对被收养儿童作DNA信息采集比对,并提供刑侦部门入库比对证明。

收养迁入的,只需提交收养人和被收养的户口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收养证即可办理。

办理程序: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镇政府(办事处)或街道办及派出所审核后,由县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看这里  ↓

身份证异地办理

陕西省内居民身份证过期或丢失可以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也可以在神木这四个地方办理。

1、神木县公安局

  (1)人民路派出所

    地址:神木县人民广场政务大厅

    电话:0912—8331001

  (2)继业路派出所

    地址:神木镇自强东路与东山路交叉口

    电话:0912—8307663

  (3)钟楼派出所

    地址:神木镇东大街12号

    电话:0912—8316152

  (4)迎宾路派出所

    地址:神木镇南效路西一巷1号

    电话:0912—8319371

需要到期换证的民众应早做准备,一旦身份证过期,在银行储蓄等业务,办理购房、保险、出国护照等,甚至出行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1、二代身份证异地办理目前只针对陕西省内的居民,其他省份居民还需回原户籍地换领或补办;

➤➤2、异地办理只针对持有二代身份证的居民,首次办理需回原户籍地办理;

➤➤3、办理需携带资料:

➀如果身份证过期,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➁如果身份证丢失,需本人携带户口本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➂外地人士丢失或换领,出示户口本确有困哪的,可以携带居住证前往办理;


➤➤4、注意事项:

➀丢失和换领都需要采集居民指纹信息,从右手大拇指起,采集两枚指纹信息,采集到为止;通常采集左、右手各一枚;

➁首次申领、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需收取工本费20元;丢失补办需收取工本费40元;

➂居民带户口簿和领证凭证单在指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新的身份证,同时需交回旧证,大约1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好。


➤➤ 5、二代身份证拍照贴士:

ღღ 拍照时最好穿深色衣服,这样脸会显得更加清晰;

ღღ 虽然规定不能画浓妆,但涂一点BB霜或粉底遮瑕,气色会好很多;

ღღ 双手不要乱放,自然下垂放在膝盖上即可;

ღღ 背脊挺直,让脸部出现在相片正中位置;

ღღ 随意平视前方,不要死盯相机,以免目光呆滞;

ღღ 若脸部较圆,可以把头稍低一些,下巴微收;

ღღ 最重要的是有好心情,不要紧张,保持放松状态,避免耸肩;

ღღ 微笑但不能大笑,因为大笑后难以识别嘴型和面部特征。


神木县居住证办理流程


居住证**


1.  首次**


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居住后,需到居住地管辖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派出所民警登记完信息后系统会打印陕西省居住证登记回执单,回执单交与群众,存根留存派出所,如不打印回执单,流口登记的信息将无法保存,自登记日起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群众方可携带回执单前往派出所进行居住证申领、受理。

申领居住证所需出具材料,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二次**


     二次**不受半年时间限制,直接登记流动人口信息,申领居住证即可(二次**所需材料和首次办理一致)。


  3.  延期签注:


     自2016年2月1日起,居住证取消3年的有效期限,已办过的3年期居住证仍然有效,下次到期后延期仍只能延期1年。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当日以前任意时间群众均可携带居住证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延期签注,有效时间自延期操作日起计算且算作连续居住,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当日以后任意时间亦可延期,但只是累计居住时间,不能算作连续居住证,如遇群众异议,可直接到居住证连续查询菜单下进行查询。


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办理地址


陕西省神木县出入境管理大厅(东兴街交警大队1楼)


业务电话


0912-8320931


公告通知


一、首次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的申请人必须为榆林神木常住户口居民或所属部队驻地为榆林市的军人。

2、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


二、办理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护照

1、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护照,应当由其父母双方监护人之一陪同办理。

2、提交其身份证或护照及复印件,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申请表上父母一方签名同意意见;

3、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 申请人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及复印件以及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的手续。


      现役军人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 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领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四、办理地点


1、户籍所在的出入境大厅

榆林市神木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警民路1号

电话:0912-8320931 


2、办公时间

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4:00—17:30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费用:


护照:工本费(200元/证);港澳通行证:工本费(100元/证)

此外还有邮费(22元/证)、如无二寸白底照则照片采集费(25元/人),港澳通行证签注费(20元/次)

来源:神木公安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1 无聊无聊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