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高考12月起报名 需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016-11-12 西安发布 省招办昨日下发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明确我省2017年高考从2016年12月1日起报名 ↓↓↓ 12月1日至7日登陆网站报名 ●陕西省户籍人员及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的考生,于12月1日~7日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 ●其中,考生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本省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出具并经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的《2017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报名基本条件 ●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陕西省户籍人员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对于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的相关规定和去年一样,对随迁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继续不做要求。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在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五种情况不得在我省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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