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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拆迁户搬迁两年发现房子被人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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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 发表于 2010-7-19 10:13:5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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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报讯(记者 ***)两年前,老高和开发商签订拆迁协议,然后迅速搬离等着就地还建新房。谁知等到现在,房子不但没拆还被人租住了。   高述权原住江汉区前进一路206号,这是一栋6层居民楼,以前是市计算机外部设备研究所的宿舍,46户都是老同事。2007年8月,武汉柱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前进一路至**街等实施拆迁,准备建商住楼,老高的宿舍楼也在拆迁范围。   由于开发商承诺就地还建,为了挑个好房型,老高在2008年4月和柱邦公司签订《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约定还建期3年。宿舍楼共有十多户签了协议,将房屋两证和钥匙交给了柱邦公司,而后搬离。   胡友秀也是拆迁户,她搬离不久就得知自己的房子被人租住,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解释,怕闲杂人员在空房里瞎搞,发生火灾,所以租出去了。然而,墙上的“拆”字写了两年多,这栋楼未拆一砖一瓦,老高等拆迁户的房子却基本都住进了人。   记者近日前往调查,果然如此,住在老高原先房子里的一位婆婆说,租房时她被告知还可以住两三年。   记者随后来到柱邦的拆迁办公室,一方姓工作人员态度粗暴,拒绝接受采访,拆迁负责人也一直不露面。   当地社区和街道相关负责人说,由于资金问题,柱邦公司去年就中断了拆迁工作。   据了解,老高等拆迁户搬出去后,柱邦公司只付给他们两年过渡费。该公司的最后一份承诺书写着:6月30日前支付该栋楼拆迁户的过渡费,并承担他们损失,否则退还他们原住房和两证。   昨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江汉区**已向该局打报告,请求市**收回柱邦公司此片土地的开发权,并委托该区完成后续拆迁工作,妥善处理拆迁户问题。目前这项工作正处在过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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