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法院执行三庭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四年旧案,执行到位金额达40万元。 2013年4月13日,被执行人高某与杨某向申请人武某借款20万元。借款后,被执行人未还本付息,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未果,武某诉至法院,后于2015年2月10日向神木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于2015年12月被终结执行。 2019年7月份,执行法官再次利用司法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有存款30万元,其它三大行有共计20万元的存款,执行法官迅速将其银行存款冻结并扣划于法院账户,被执行人高某与杨某主动出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案款及迟延履行利息共计40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这一案件的执结得益于执行司法查控系统,能让执行人员足不出户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保险、工商、股票、互联网银行、民政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并且能实现查询、冻结、划拨、扣除一体化。该系统运行以来,其威慑性、创新性、高效性日渐凸显,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承办人少外出,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 来源:人民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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