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啦!赶快拆除你家店铺违规广告牌吧! 近日,神木很多沿街商铺反映,自己店铺外面的广告墙被拆除,为什么要拆除?具体拆除的标准是什么?笔者联系了神木市政管理所和城建监察大队了解了此事。 为了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加强和规范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设置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环境。神木县市政管理所联合城建监察大队共同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行动。 沿街整治范围: 规划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连接线。 整治内容包括: 1.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未按许可规定设置和超过批准时限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 2.擅自占用绿地、空闲地、人行道设置的广告、招牌。 3.沿街树木、线杆、墙体、路牌、站牌、电话亭、交通护栏等公用设施上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和招牌。 4.沿街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与建筑风格不相协调的各类户外广告。 5.设置在建(构)筑物楼(屋)顶、主体墙面或女儿墙上,影响建(构)筑立面景观的广告牌、招牌。 建(构)筑墙外设置的竖式广告牌匾、门头牌匾、沿街店铺门窗和墙体上张贴的图文广告和沿街乱贴、乱画广告。 临街门店广告具体整治标准: 为了街道整齐,按照沿街大部分商户的门牌,统一大小。坚持“一店一牌”原则,每个店只能有一个广告牌,即横牌。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路灯、墙体上不允许悬挂广告牌,沿街商铺不能悬挂横幅等。通过集中整治,强化管理,使主要街道彻底杜绝临街门店张贴广告,次要街道得到明显改观。 1、麟州街、东兴街整治标准:严禁临街门店在门面墙壁、玻璃门窗内(外)乱张贴红黄纸广告、海报、招聘信息等。 2、东山路、滨河路及其他街道整治标准:规范管理,严禁门面墙壁张贴红黄纸广告、海报、招聘信息等;限玻璃门窗内最多贴8个字广告,字体要印制规范整齐;临街门店字体广告破旧的要重新更换。 整治要求: 4月20日-4月27日,神木县市政所及城建监察大队对辖区内存在乱张贴宣传物品的临街门店进行摸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指明管理标准,要求其在4月27日前完成整改。并向临街门店散发《致广大经营业主的一封信》,让广大经营业主懂得自己应遵循的市容规范。 4月28日-5月3日,对下达过整改通知书门店的整改效果进行验收,对未整改的进行必要的处罚或责令其继续整改并跟踪监督;对新的乱张贴门店进行整治,现场可以整改的要求其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责令其于5月3日前完成整改。凡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设置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整改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今后凡在县城规划区内设置各类户外广告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审批途径: 沿街商住楼上悬挂的大广告牌,需要带着规划效果去规划办审批,审批通过才可挂。 如果沿街商铺需挂广告牌,其所挂牌子效果图必须与周围商铺大小相同,将广告牌效果图拿到神木县市政管理所审批。审批通过即可上广告牌。 ![]() 神木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专项整治的通告单 |
从古至今,有几个官员会真正体察民情?为了自己的政绩!而这往往是上级官员眼里的好官!会被提拔的,例如雷震西。。。别挣扎了,我们在他们眼里都是微不足道的。政府有政府的责任,店主也有店主的难处,又因最近几年生意确实不好做。政府是不是应该做一个全面的考察,对应该换的,有安全隐患的,影响市容的广告牌统一登记,对进行更换的给一定的补偿,最后协商进行更换不好吗?彼此理解一下这不就好了?理解你们的官员为了政绩这么做,但是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百姓的心声?现在社会所谓的好官是活在官员眼里的,不是活在百姓心上的!神木财政取之于民,也要用之于民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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