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在茶余饭后还会提及龚爱爱,神木县公安局在此事件中究竟扮演了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大家不尽而知。事情还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今天又发现公安局尽然给自己员工下套。当然这个套是在龚爱爱事件之前,倘若在龚爱爱事件之后,相信他们也不敢造次。 公安局在新村修建了家属楼,并且以单位出面向成都银行西安分行给每位参与建房的职工以房屋为抵押贷了不同数额的房贷。成都银行于2013年1月7日就给各贷款户发短信通知,贷款已经发放。但在此前公安局召集大家签署了一份协议,大概就是贷款发放后还要在银行存三个月才可以拿到手。当时大家以为这是银行的意思,故而都签署了这份协议。殊不知,这是公安局单方面的意思。因为现在各贷款用户尚未拿到贷款,但是已经开始向成都银行支付利息。据悉,公安局先后给职工的房贷分为前后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时间较早,据说当初这些贷款发放后被局里扣了四个月,而当时的贷款户也只能白白的给银行支付了四个月的利息。而今故伎重演,不知这笔钱被谁挪用?每人40到60万不等?不是小数目啊?如果是公安局的同志们请注意这份帖子,大家一起呼吁,相信局里的那些领导们也不敢拿着大家的钱胡作非为。 |
其实贷款前已经给大家通知过了,而且是白纸黑字的说的很明白了,估计你是没有看。四大银行贷款门槛比较高,我也是在其他银行贷不了的,才在成都银行贷的,能贷下来已经很不错了。这件事与公安局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局里还为给大家贷款解决困难与多家银行沟通协商,腿都跑断了,好多银行的条件都很苛刻,估计大家都难以接受,有些条件是根本无法达到的。现在能从成都银行贷下来,我是挺高兴的。再说了,贷款前人家也说了贷与不贷完全是个人自愿,现在你说这么一大堆,我真都替为咱们办理贷款的人鸣不平啊!辛辛苦苦为大家把款贷下来,却换来了你们的如此说法。。。。。。再说一句,2月20日我才还了第一个月的银行利息,你凭什么说局里扣了四个月?再说了,此事是银行贷款的条件,是对贷款的监督,与局里是无任何瓜葛,局里也希望尽快将贷款退给大家,你如此做法真是让人寒心。。。。。。 |
朋友你好!感谢您的监督和关注。您能发这个贴子,只能说您对一些事情还是没有弄明白,银行贷款时要保证金的,由于咱们的项目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发项目,开发商不可能提供保几千万的证金,再一种办法就是就是建房小组自己提供保证金,但是这也不可能,因为好大一部分人不办理住房贷款,如果小组提供对这部分人不公平,再就是考虑到大家的经济条件,收款也比较困难,但是没有保证金银行不会给你放款,最后和银行多次协商,银行的放款最低条件就是,每次所放贷款必须在户头上存够一个季度以上的存款任务,这还是银行考虑到大家都是公务员,是优质客户,银行破例(其实是违规操作)办理,也就是因为破例,银行方面不愿意就这个问题作任何书面说明,并且你如果以个人名义咨询银行,他会告诉你贷款已经到了开发商账户,事实上这个钱如果没有银行方面同意,开发商就动不了,也就是变相的冻结,更不要说把钱存在公安局的账户上了。 这就是事实。如果把所有的都弄得明明白白,那我们的后面的贷款就很难办理,特别是对房地产打压如此厉害时的贷款犹为难办。大家有怨言是正常的都能理解,毕竟款放下来了却花不上,每月还按期交利息,不过话说回来了,大家损失的也不大,利息总数不变,就那么多。无非就是损失这几个月所交利息的利息,账是不是这样算,对不对都请您理解,和谐嘛!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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