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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米粒儿 发表于 2021-9-18 08:21:2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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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17日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各地各单位核查清理的情况,请于9月27日前报广电总局传媒司。
联系人:张颖电话:010-8609701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9月17日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天籁 发表于 2021-9-20 23:13: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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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泱 发表于 2021-9-18 17:55: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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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的果子 发表于 2021-9-18 15:16: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做得好,看见新闻上吃槟榔患口癌的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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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落了自己 发表于 2021-9-18 14:19: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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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070307 发表于 2021-9-18 14:03: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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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个 发表于 2021-9-18 13:11: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咱这边卖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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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_^ 发表于 2021-9-18 12:20: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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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 发表于 2021-9-18 12:02: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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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六六 发表于 2021-9-18 11:35: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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