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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米粒儿 发表于 2021-9-18 08:21:2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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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17日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各地各单位核查清理的情况,请于9月27日前报广电总局传媒司。
联系人:张颖电话:010-8609701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9月17日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不负时光 发表于 2021-9-18 09:07: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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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li呵呵 发表于 2021-9-18 09:07: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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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川带长薄 发表于 2021-9-18 09:37: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那种利用电视打虚假广告的更应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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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染朱砂 发表于 2021-9-18 09:48: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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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小胡同 发表于 2021-9-18 10:22: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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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小胡同 发表于 2021-9-18 10:30: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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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六六 发表于 2021-9-18 11:35: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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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 发表于 2021-9-18 12:02: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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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_^ 发表于 2021-9-18 12:20: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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