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阳光健身,舞动青春”职工健身操比赛在人民广场举行 为丰富广大职工的文体生活,增强基层工会的凝聚力,由神木县总工会、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共同举办的主题为“阳光健身,舞动青春”在神木体育馆进行了为期三天半的全民体育节健身排舞培训,经过了几天的努力,大家累却快乐着。 4月26日上午在神木人民广场举行了职工健身操比赛活动,各个学校代表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列队入场,在动感十足的音乐中,拉开了此次比赛的帷幕。 ![]() 神木县总工会主席王外斌、神木县教育局局长刘会高、文体广电局局长李建军、各学校幼儿园园长和校长等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并邀请单位妇联、团委观看本次活动。以及参赛代表为神木9所幼儿园(第一幼儿园至第九幼儿园)和8所小学(第一小学到第八小学),每组参赛人员都多于36人,场面甚是壮观。 ![]() ![]() 此次的花式健身操是由崔璐璐、李莉、刘晔三位老师编制,神木音乐家协会副会长:冯毅老师作指导,健身舞《天籁之爱》、《陕北情怀》等舞蹈不仅时尚、活力、年轻,还融入了爵士风、芭蕾、以及秧歌的元素。 ![]() ![]() ![]() ![]() 伴着轻快的乐曲,标准整齐的动作展现着各个学校最优秀的一面,刚劲与温柔的交替,精心的编排,给比赛增添了绚丽的色彩。有的方队新颖别致的造型展现了力与美的结合,严整而灵动的队列诠释了青春的激扬与奔放。 ![]() ![]() ![]() ![]() ![]() 随着第二小学代表轻盈的舞姿,优美的舞步,将比赛推向了高潮,现场观众及评委多次响起热烈的掌声。由此我们也看到了职工们特有的渲染力和引爆力。很快,比赛进入尾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二小学荣获一等奖;第四小学、第七小学、第五幼儿园荣获二等奖;第二幼儿园、第六小学、第九幼儿园、第五小学、第七小学荣获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健身操比赛不仅是全体职工素质、精神风貌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威猛振动每个学校的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一次大考验。它可以提升职工的体能、让职工在运动中减压、从而提升工作的效率,也可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向心力,凝聚力。通过这次健身操比赛,希望全体职工将这次比赛意识融入到平时的晨操中,真正实现“阳光健身 舞动青春”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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