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吕晶报道 2月22日16时许,神木籍旅客刘某醉酒后欲强行携带刀具乘机被拘留。 据了解,当天刘某醉酒后欲乘坐榆林至西安的GS6424 航班,在接受安全检查时,安检人员在其手提行李内查出两把刀具,一把水果刀和一把瑞士多功能刀。安检人员提醒其按规定刀具须办托运不得随身携带。但刘某不听劝阻,趁安检人员不备将瑞士多功能刀具从安检检查台上拿走,并快速离开安检现场前往登机口。安检人员迅速追上阻止,刘某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辱骂并推搡安检人员,被安检人员制服。榆林机场公安分局民警将刘某带回警务室调查处理。 民警将刘某约束至酒醒后,经调查,刘某对其扰乱机场秩序行为供认不讳,另外被查获持有假身份证一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民航榆林机场公安分局对刘某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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