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在省道219等路段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省市公安交管部门批准,从2016年2月15日起,神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以下路段启用移动测速设备,对过往通行车辆的行驶速度进行拍摄采集,对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录入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按照规定时速行驶。 一、省道204线123KM+800米处(大保当段),最高时速为60km/h。 二、省道219线7KM+900M处(石店路),最高时速为60km/h。 三、店石路(店塔至下石拉沟)1KM+800M处,最高时速为80km/h。 特此公告 2016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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