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0名(其中20名男性为执行外勤书记员,10名女性为业务庭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录用原则。
             
            2招聘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③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199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④爱岗敬业,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⑤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户籍所在地为榆林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③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的。
             
            3招聘程序
         
                                            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1月27日
                                         
                                             
                                            报名地点:榆林市汇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  桃李路步行街6号楼底商铺)。
                                         
                                             
                                            联系人:马亚宁  联系电话0912-3591607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胶质近期免冠红底照片4张及电子版照片。
                                         
                                             
                                            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考试
                                         
                                             
                                            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专业理论考试)40分,测试(计算机技能考试)40分,面试20分。
                                         
                                             
                                            ①笔试(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②测试(计算机技能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听打看打,制作word文书、Excel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汉字录入及文书、表格制作,以记录速度和准确率综合评分;
                                         
                                             
                                            ③专业理论考试和计算机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与测试成绩总和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④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⑤具体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榆林法院网)、微博(@榆林中院)、微信公众平台(榆林中院)统一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和考察、公示
                                         
                                             
                                            ①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②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③公示期满后,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录用。
                                         
                                            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公示结果择优确定录取人选,试用期1个月,经用人部门出具试用期合格鉴定后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聘用期为1年。派遣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4工资待遇及其它
         
                ①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含个人缴存“五险”)。单位提供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②我院不提供聘用人员的住宿,可自愿在院机关餐厅就餐,费用自理;
             
                 
                ③司法责任制改革涉及书记员管理政策出台后,按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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