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12月1日起将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汽柴油。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成品油质量升级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全省燃油品质,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助推铁腕治霾工作,有效改善空气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全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提前实施更高质量标准油品,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同时省内不再生产、调入国五标准汽、柴油;12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国六标准汽、柴油零售价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 此外,在国家出台国六标准油品价格前,充分考虑汽柴油升级后对全省人民生活、生产成本的影响,在全省油品升级后,汽、柴油零售价格仍然执行原质量标准价格,相关升级成本由生产和经销企业消化承担。 来源:榆林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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