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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神木十五条禁令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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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皮 发表于 2014-6-5 10:57:2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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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日前,神木县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内容共计15条,提倡节俭,着力遏制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规定》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实行申报、审批和报告制度,须提前10天申报。要求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科级领导干部在县纪委申报、审批和报告,一般干部在本单位申报、审批和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述廉的重要内容。
  
   《规定》内容包括宴请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迎送车辆不超过8辆。办理本人及家属成员的订婚、满月、生日、开锁、乔迁、升学等严禁宴请非亲戚关系人员,并严禁参加上述宴请。参加非亲戚办理的婚丧嫁娶时,礼金不超300元,并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举报电话:0912835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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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发表于 2014-6-6 13:03:4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说精明:哪十五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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