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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海南省住建厅:收受钱物须一个月内自觉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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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a站长 发表于 2010-7-27 10:13: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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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改革与发展处获悉,截至8月底,省住建厅将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行动,主要排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验收中是否收受款物,全面清理排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治理等。 据了解,此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将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验收中收受款物的专项治理为重点。针对在工程检查、监理、验收工作中吃拿卡要和收受钱物,利用工作之便推荐建筑材料、检测机构、工程分包等从中牟取私利的现象进行排查。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建设系统各局、工程质量监管单位、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向社会发布监督举报。凡是收受钱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一个月内自觉清退。在规定时间内清退的,可以酌情处理或免予处理。 其次,将开展全省专项治理排查。重点对排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此次还要求各单位选择3-4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解剖式检查。省住建厅专治办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3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解剖麻雀”式检查,并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进行抽查。 最后,省住建厅将组织开展全省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违法建设项目多、开发商擅自增建加建现象日益加剧等问题,组织开展全省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治理活动。查办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日渐增多的势头。(海南特区报/记者王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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