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该不该有教育惩戒权?教育界人士呼吁立法明确惩戒权边界新闻背景 为期一个月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于5月11日结束。这段时间以来,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引发了社会对于“教育惩戒”的关注。当学生出现不专心听讲、不完成作业、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教师到底该不该对学生实施惩戒呢? 1 传统教育观念受挑战 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教师惩戒学生如同父母教训不听话的孩子一样,是天经地义的事。 2 老师为何不敢管学生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西方一些教育理念的引入,人们对教育惩戒产生了疑问。尤其是在“赏识教育”“快乐教育”兴起之后,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惩戒一度被认为是落后的教育方式。也就是从那时起,老师们变得不太敢管学生了。 3 教育界人士呼吁惩戒立法 在我国,无论《教育法》《教师法》还是《义务教育法》,对于教育惩戒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在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通知》(教基一[2009]12号)第十六条规定了“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力”。为此,一些教育界人士呼吁立法,希望让教师名正言顺地拥有对学生的惩戒权,并以课题研究、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的形式提出了看法。 大家怎么看待老师对于惩罚学生的这件事,是不是应该立个度,这样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欢迎投票及评论 |
森屿 发表于 2019-5-16 08:19 嗯只要掌握好度就可以了,其实大多数老师还是很好的,有那么个别发生就感觉把这个行业给弄的不知如何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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