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将子洲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涉嫌贪污罪的拓某根先行拘留,并于8月12日决定逮捕,不日将提起公诉。 本案在监察委调查时,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参与案情研判。该院受理后,成立办案组,由检察长延伟任组长办理。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拓某某在担任村主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修桥工程款和国家种粮综合补贴款共计18万余元。 该案是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首例犯罪嫌疑人被留置的案件,也是子洲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检察长延伟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为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作出现实的检察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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