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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19-9-7 10:11:4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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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一位14岁女孩因模仿网红博主用酒精自制爆米花被烧伤,经抢救无效去世。


小女孩模仿的视频为知名网红博主“办公室小野”发布,内容为在办公室用酒精和可乐罐自制爆米花。


据公开信息,“办公室小野”为美食视频自媒体,在多个平台都有账号,全网粉丝逾千万。天眼查信息显示,其所属公司为成都洋葱新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陈佼,注册资本290万。
“办公室小野”品牌介绍为“美食视频自媒体,博主在办公室用各种设备制作美食系列视频,并提供另类创意,包括在办公室里用饮水机煮火锅,用机箱做煎饼果子等等,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另类美食体验。”


股东信息显示,“北京微梦创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56万人民币,占持有公司19.36%的股份。而北京微梦创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新浪微博基金的管理人,后者是新浪联合多个投资机构共同打造的创投型基金。


小女孩去世的新闻曝出后,网友纷纷关注。一位曾经的短视频博主告诉市界:这种视频都是有详细的策划和脚本的,并非是呈现出来那么简单,经常一条几分钟的视频要拍几个小时,还需要多人的团队共同完成,甚至有些账号还会为了视频效果进行造假。
此前去世女孩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后续可能会起诉追究相关方责任。
市界就此联系了北京市中创律师事务所王正国律师,王律师表示:在该事件中,短视频平台和上传的博主都是有提醒义务的,造成严重后果二者都需要承担责任。至于具体责任划分,要看平台是否尽到审核义务、是否收费以及平台和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董再国律师则认为,该类案件在实际操作中充分索赔不太容易。“根据近年来案例显示,此类案件中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如果真的起诉打官司,不管小视频有无提示,法官大概率都会判人道主义赔偿,安慰一下。”
现原视频在“办公室小野”社交账号内已经无法找到。市界就此拨打了成都洋葱新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眼查上的联系电话,截至发稿前无人接听。
来源:今日头条—市界

莫先生 发表于 2019-9-7 10:32: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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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ins.huan 发表于 2019-9-7 11:17: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下小野摊上大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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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13 发表于 2019-9-7 12:33: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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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钟轻摇寂寞 发表于 2019-9-7 22:35: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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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杀神 发表于 2019-9-8 08:46: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要负责任,尤其是大众媒体,重罚,生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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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9-9-8 11:09: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要是模仿孙悟空翻筋斗云受伤了,是否要上天找唐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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