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交警 于 2020-3-2 15:31 编辑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对以下3名机动车驾驶人因具有被查获有吸毒、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等情形,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 温馨提示:毒驾注销驾驶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毒品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调查显示,驾驶人酒后驾车比正常驾车的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食毒品后,人的判断力会下降甚至完全丧失,一旦开车上路,方向感、距离感就更加错乱,大大增加事故的发生几率。 神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拒绝毒驾,珍爱生命 请守法文明驾驶 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和交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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