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交警 于 2020-3-29 15:16 编辑 集中整治这些违法行为 随着各业各业复工复产的有序开展,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与日俱增,为全面做好“降事故、保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安全文明交通,针对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环境的重点因素,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从3月30日起至4月15日止,锦界镇人民政府联合锦界交警中队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及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厉查处在道路乱停乱放,乱占乱摆等违法行为。 (一)所有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公园、广场、厂矿企业、小区、机关办公楼等周围,以及主次干道施划停车位以外的区域停放,凡违者一律拖移; (二)对车辆在设置禁停标志或路面有禁停标线的路段范围乱停乱放的,处200罚款,并对驾驶人记3分; (三)机动车驾驶人未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对该机动车进行拖移,并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四)修车店、洗车店等经营门面不得占道作业,不得违规占用临时停车。 (五)对长期违规停放在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停放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 二、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摩托车包含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包含超标、多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一)禁止无牌无证,假牌**,套用牌证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二)禁止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无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强行超车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禁止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禁止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爆闪灯、大功率喇叭等非法装备; (五)从严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活动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广大群众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安全文明行车,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锦界镇人民政府 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锦界中队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
丿灬偏执 发表于 2020-3-29 20:05 你应该建议的是把东山路房子全拆了修停车场比较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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