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神木县公安局继业路派出所民警一日内先后两次出警成功营救两名轻生群众,巧的是这两人却是夫妻。其中男子因感情纠纷跳河,而女子以跳楼威胁讨要工资,但夫妻二人都没能“得逞”,双双被我民警营救。 当日凌晨5时20分许,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五龙口大桥跳河自尽。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确实有一名男子在河道中央,于是就立即将情况反馈县局指挥中心并开始实施营救。之后,我民警与随后赶到的消防队员经过长达一个半小时的营救,最后将该名男子成功从河道中救出,男子无生命危险。随后,民警了解到,跳河轻生男子刘某,男,汉族,41岁,陕西省汉中市巴镇县人,在酒后和妻子吵架后,一时想不开就欲轻生。在民警的劝说和开导下,该男子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随后民警将送其回家。 同一天的下午3时50分许,民警接到另一起报警,称有人在神木县良子足浴楼顶欲跳楼轻生。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见一名女子在六楼楼顶站着,口中大喊大叫,说老板不给工钱自己就跳楼。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将现场情况及时反馈县局指挥中心,并在楼下安抚女子情绪;一路迂回到楼顶,与女子进行近距离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伺机营救。之后,民警得知此女子为良子足浴员工,因老板拖欠其三个月工资未给,故去楼顶以跳楼相威胁向老板讨要工资。民警立即与该店老板取得联系,并协调让老板主动支付其工资。最终,拿到工资的女子欣然配合民警下了楼顶。民警了解到,该女子姓姚,汉族,31岁,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人。最后,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训诫教育。 令人意外的是,当民警将女子送到家后,竟然发现,女子的丈夫居然是早上被营救的那名跳河男子。这令我们的民警摇头苦笑。 神木民警提示:生命可贵,切勿轻生;讨薪有道,跳楼不妥。 来源:神木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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