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过大年 共享神木"蓝"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和噪声污染,今年,神木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和部分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火塔子”,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过节、理性过节,形成全民参与管控的良好氛围。 ![]() 自实行烟花爆竹管控以来,文明环保过节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在对联窗花购买点记者看到,不少市民都开始采购过年的对联、窗花,而往年备受宠爱的烟花爆竹已经不见踪影。市民张虎说:“今天带女儿来购买对联、窗花、福字,街上都没有卖鞭炮的。现在国家倡导保护环境,禁止烟花燃放,所以今年我们就不买烟花了,保护环境,为神木增添一点色彩。” ![]() 为将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市应急管理局和市供销社还对已关闭的烟花爆竹门店进行定期检查。市供销社烟花爆竹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神木市已对所有直营店的烟花爆竹进行了回收,门牌全部拆除,共关闭城区32家烟花爆竹直营店。 如今在神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文明环保的过年方式,在这里我们也呼吁每一个市民朋友都应该自觉行动起来,从生活细节做起,持之以恒、为共享神木“蓝”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2021年春节将至,日前,神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按照《通告》规定,神木城市规划区全部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和部分重点场所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火塔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消防隐患。
一、禁放区域内,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塔子”。以下区域划为禁放区: 北至店塔镇桥头,南至张板崖桥头,东至东过境线,西至西过境线。 二、禁放区域外,以下12类重点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塔子”,同时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统一警示标识,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1.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 2.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3.各产业园区,化工企业集中地; 4.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档案馆; 5.商场、饭店、旅馆、影剧院、网吧、体育馆、公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6.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各类停车场; 7.城市道路、过街天桥、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距离1000米以内; 9.民爆物品储存库房安全距离500米以内区域; 10.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500米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500米内; 11.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12.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样品采集区域。 三、组织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规定,经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燃放。 温馨提示: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导或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应急管理局8358883、城管执法局8016806、环保局8332865。 来源丨神木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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