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出台《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旅行社组团到神木旅游并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奖励。 据了解,这项名为“引客入神”的奖励将试行两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神木以外民航、火车、大巴旅游团队来神木旅游,单次人数分别达到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上(含100人)、50人以上(含50人),在神木游览3个A级景区且至少住宿一晚的,可分别获得1万元、1万元和5000元奖励,单次人数每增加30人、100人和50人,还可增加相应的奖励。 对自驾车旅游团队也给予奖励。旅行社从神木以外组织自驾车团队,单次车辆达10辆且人数达到30人,在神木至少游览1个收费景区且至少住宿一晚的,奖励3000元。10辆以上,每增加1辆车且人数增加3人,奖励400元/辆。 在入境旅游团队方面,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单次人数达到30人,在神木至少游览1个收费景区且至少住宿一晚的,按照200元/人予以奖励。获得入境旅游团队奖励的旅行社,可同时享受大宗旅游团队奖励。 此外,旅行社开通从神木以外的城市到神木收费景区的旅游直通车,符合定点定时定线定价定服务标准的,全年开行20个班次,每班次27座以上(含27座),可获得1万元奖励。全年超过20班次的,每增加1个班次,增加奖励800元。 据了解,神木市紧紧围绕“一山二水三城”文化旅游框架体系,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0年累计接待游客15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亿元,文旅产业已成为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本文来源:榆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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