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榆林分行一职员 利用职务之便盗刷客户银行卡 银行职员被逮捕,损失谁来赔? 招行长期推诿不给客户答案 涉事银行 近日,刘先生向《阳光报》记者反映称,招商银行榆林分行信用卡部职工刘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刘先生家人信息开通支付宝账户,并绑定银行卡,盗刷了财物造成债务和资金损失。目前,该招行员工已经被检察院逮捕,该行却长期推诿未能给客户一个解决方案。 “去年7月份,我的父亲在招商银行榆林分行办理信用卡,银行信用卡管理部的刘某负责受理的业务,因为老人年纪大,对银行办理信用卡的业务不了解,刘某利用这一弊端,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用我父亲的身份信息注册申请了支付宝,并绑定在了他的手机上。随后,又称办理银行卡并在卡内存2000元可以提高信用卡通过率,我父亲照做之后,又将银行卡绑定在了支付宝上,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刘某利用下载在其手机上,而实际为我父亲信息的支付宝‘花呗’多次消费,并盗用了银行卡内的2000元。”刘先生说起父亲的遭遇非常气愤。 随后,在刘先生提供的支付宝消费记录中,记者看到自2020年6月28日起开始,消费很频繁,其中,显示西安新城区的某百货商场有多条消费记录,最高支出是以“公共租赁—冻结—iphone11Pro”为交易名称的3999元记录。 刘先生质疑招商银行榆林分行的管理和监督方面严重失职。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连最基本的身份信息和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自己和招商银行多次协商要求解决此事,但是招商银行的分管副行长王某及行长袁某总是躲着不见面,只是让信用卡部的主任孙某当传话人,每次协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总是被推诿、拖延,从春节前一直拖到现在,如今父亲的个人征信已将受到严重影响。 对此,记者多次到招商银行榆林分行采访,均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行长及分管副行长出差为由拒绝。3月22日,记者致电袁行长,袁行长表示,该行职工已经触犯到刑事责任,不属于银行管理的范围了,现在还需要等待司法机关的判定,一切以法院判定结果为准。 记者获悉,目前,招商银行榆林分行刘某已被检方公诉至榆阳区人民法院。 来源:阳光报记者 李源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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