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神木交警孙家岔中队在周末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饮酒驾驶人员。 当晚22时52分,杨某某酒后驾驶“陕K*****”灰色小型越野车行至孙家岔镇福慧街1KM处,被巡查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 据杨某某本人讲,一小时前他在朋友家随礼,几个人围坐一桌喝酒,但他只喝了二两白酒。因为自以为喝的少,应该没事,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谁料偏偏被交警查获且“中招”,只能追悔莫及,然而法不容情! ![]() 处罚结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杨某某将受到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000的处罚。 来源:神木交警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