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重点车辆管控平台 对疲劳驾驶大货车进行预警 本周又有59名驾驶人 因为疲劳驾驶 被蜀黍及时进行拦截并曝 光 疲劳驾驶曝 光台 夏季气温逐渐升高 驾车出行容易犯困 再加上长时间开车或者睡眠不充分 驾驶人眼睛一闭一睁之间 危险就可能来临 疲劳驾驶的危害 ▶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 ▶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疲劳驾驶不仅是危险行为 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标准》规定: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6分。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行车勿疲劳,安全常相伴 累了、困了 不要勉强驾驶 牢记安全第一 路还长,休息好再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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