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不汲取教训,一次醉驾后还不思悔改 竟然还敢“二次醉驾”,结果就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 11月11日晚上,神木交警柠条塔中队民警在锦界辖区组织开展夜查酒驾行动,21时20分,在锦界镇政府门口对一辆号牌为“陕K37***”号小型轿车正常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89mg/100ml,后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某血检鉴定结果为105.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 民警在询问时,杨某承认自己已经是,二次酒驾被查获,明知酒驾不可为,却依然抱有侥幸心理,酒驾上路,知法犯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次酒驾将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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