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榆林军分区了解到,为引导激励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严格落实现有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外,日前,市委、市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按照《通知》,我市将给予从榆林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 (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10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入伍,按每人15000元、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入伍奖励金由入伍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县市区退役军人局负责发放。在公务员招录方面,我市将在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根据中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不低于各县市区招录数量10%的比例设置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5年的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重点面向县及县以下执法岗位和乡镇 (街道)专职人武干部。用人单位核定岗位条件后,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申报招录计划。 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参军入伍时,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备案,退役后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商市委编办,按特殊人才招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工作,自愿回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的,安排到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 在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将根据中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15%的比例设置招聘岗位,用于招聘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中士及以上军衔退役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由市委编办在核定事业单位招聘指标的同时,一并下达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数量,均设置为管理岗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招聘。 来源:榆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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