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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中介收取一万元诚意金房子没买成,消费调解终维 权

阅读数:3467  |   回复数:15
阳羊羊 发表于 2022-3-10 08:21:2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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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21年1月5日刘先生在12315平台投诉举报,称其在2021年1月2日在榆林市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缴纳10000元意向金,现双方就买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故投诉要求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刘先生于2021年1月2日1下午于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通过微信支付1万元人民币作为购买位于榆阳区金阳小区房屋意向金,1月3日下午双方约定:1月4日与某公司、房主三方协商签订购房合同。

1月4日刘先生按时到达约定位置协商购房事宜,但某公司曹姓负责人让刘先生打款40万元于商家账户作为购房款,商家联系房主办理房屋变更手续,消费者从始至终并未见房主本人。消费者因交易金额巨大对商家存在疑虑随即要求退回购房诚意金,某公司负责人称因消费者单方面原因造成不予退款。1月7日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与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投诉人刘先生意向金1万元,双方签订的协议也随即终止,消费者表示满意。【案例评析】

诚意金即意向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意义上意向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并非《民法典》五百八十六条、五百八十七条中所规定的“定金”,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综上可以看出,只有定金真正具有担保合同法律效力,“意向金”“订金”等均非法律概念,不具有担保合同效力。因此,商家应向刘先生退还意向金。  


来源:榆林市市场监管

820913 发表于 2022-3-10 09:44: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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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佳 发表于 2022-3-10 14:13: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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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族美少年 发表于 2022-3-10 16:06: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l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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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ui520 发表于 2022-3-10 16:07: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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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染朱砂 发表于 2022-3-10 17:02: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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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g 发表于 2022-3-10 17:09: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找中介买房,千万不要付订金,付了就立马感觉理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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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张 发表于 2022-3-10 17:11: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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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白家的 发表于 2022-3-10 22:13: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要找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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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珂児ゞoForg 发表于 2022-3-10 22:38: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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