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5时许,榆阳区麻黄梁镇十八墩村六墩小组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经森林派出所走访调查,是该村村民魏某某在自家耕地内干活,休息期间吸烟后将烟蒂无意扔至周围杂草中引发森林火灾,经现场勘验过火林地的面积97.24亩,过火植被为杂草和柠条。 ![]() 魏某某的过失行为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构成失火罪,目前魏某某已被公安榆阳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2年4月2日12时许,榆阳区牛家梁镇常乐堡村一处坟地起火,经牛家梁派出所调查,吴某军、吴某新、吴某忠和吴某某四人在常乐堡村二组月城梁上坟祭祀烧纸后,把火熄灭离开后因四人烧纸处死灰复燃,致使坟地周边林草地发生火灾。 吴某军、吴某新、吴某忠和吴某某四人因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四人分别被公安榆阳分局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来源:榆阳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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