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吃了饭再走不行吗?我给你们炒蛤蜊吃,这么远跑来给我们送钱饭都不吃一口,我们心里都下不去啊……”申请人孙延生瘦弱的妻子提着家里仅有的礼盒,追着车子已经泪流满面。近日,神木县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解光勤和该庭法官刘文甫千里迢迢专程来到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山办事处大梨树村,亲自登门将63453元执行款亲手递给卧床不起的申请执行人孙延生,缓解当事人治病用款之急,于是在临走时出现了开头这感人的一幕。 2012年5月11日,申请人孙延生驾驶的(辽F6627U)重型半挂车与被执行人韩现平驾驶的(冀AK9128)重型半挂车在神木境内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申请人孙延生和乘车人刘岩重伤住院。其中,孙延生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该事故经神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被执行人韩现平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6月14日,神木法院民事判决孙延生与韩现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被执行人韩现平向申请人孙延生支付所有医疗赔偿费用。 孙延生本就家境困难,夫妻二人没有固定收入,此次事故更是雪上加霜,为给孙延生救治,用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并向亲戚、邻居借了很多钱。因伤势过重,孙延生面临第二次手术,如果受伤的腿不能得到继续治疗,即将面临截肢。神木法院执行一庭受理该执行案后,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韩现平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执行法官刘文甫通过多方打探,四查寻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执行回来赔偿款共63453元。因考虑到孙延生家住辽宁丹东农村,且伤致残后行动不便,难以亲往神木法院领取执行款,于是执行一庭决定将该笔“及时”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孙延生家中,免除了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苦恼,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孙延生急切的需要执行款的困难。 神木法院执行一庭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理念贯彻到各类案件办理中,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尤其是在司法能力提升年,执行一庭更是通过多措并举的司法举措,不断彰显了神木法院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神木论坛编辑:奥秋艳(转载请注明原创及来源) |
阿牛哥 发表于 2014-10-31 09:42 不是法院的,姑娘我神木论坛网站编辑,我啥都报道,因为欠别人钱,总被传唤到法院,顺便就了解到一些新闻素材,随便写写,权当工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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