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民四庭高慧芳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庭兑付赔偿款,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一致的认可与感谢。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6日,被告侯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路由北向南横过马路时,影响了沿该路由东向西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原告白某,电动自行车摔倒,致使白某受伤。白某住院治疗七天。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并请求鉴定。 ![]() 承办法官阅卷后,主动与原被告联系,考虑到此案争议标的额不大,且双方之前曾沟通协商过,该案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于是,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在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为了妥善化解矛盾,高慧芳法官一边从情理出发,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劝解双方秉持互谅互让的态度,各退一步;同时又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摆证据,讲事实,提醒双方应该充分认识到各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严重后果,并结合类似案例,向当事人讲清利害关系与诉讼成本。 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协调与沟通,当事人对法官公正的处理方式和耐心的调解态度表示认可,双方同意各退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000元,并当庭予以支付。双方握手言和,为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神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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