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0日21时许,在神木县锦界长城路,一辆白色小轿车将步行的二名行人中的一人撞倒,结果致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小轿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事故肇事现场留有一滩血迹、少许玻璃碎片、两块车辆底盘挡泥板碎片,据同行的死者妻子称,肇事车辆为白色小轿车,车辆号牌及类型均无法确定。该路段行人稀少,没有监控,为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事故发生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2.10”逃逸案件侦破小组,以副大队长李世平为组长,事故中队中队长薛彦龙、指导员王胜利为副组长成立了路面车辆调查小组、监控抓拍调查小组、证据比对寻访小组等。各小组成员由事故中队抽调民警组成。 “2.10”专案组民警走访多家修理场,虽不能判断肇事车辆类型,但据有经验的修理场员工称,该车应非高档车,捷达车可能性比较大。办案民警立即对肇事地点方圆20里范围从内到外,深入到各条道路、各个厂区、小区,住户、农贸市场排查白色、银灰色捷达小轿车。经对300余辆白色车辆排查比对没有发现嫌疑车辆,监控录像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案件再次陷入迷茫中。 针对此种情况,侦破小组立即开会研究。为了确定车型,采用人工搜索的办法,将现场遗留车辆碎片与路面停放车辆底盘逐一比对;调取锦界各个路口监控、抓拍,锁定出入车辆类型、时间;走访肇事地点周边各个路口群众,寻找可能的证据。专案组人员在春节期间,走街串巷寻找嫌疑车,爬冰卧雪比对车辆底盘碎片,在电脑前对比相片观看视频录像,不放弃任何一个细节。 经过对6000分钟视频的研究,对将近90000张照片的分析,对2000余辆机动底盘挡泥板的比对,对700余群众的走访,二十天的奋战,终于在2015年03月05日晚(正月十五)告破此案,将犯罪嫌疑人段某抓获,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稿作者:折静 薛彦龙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