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求助 2011年9月,甲找到我说她和包头人乙合伙做过多次煤炭生意很赚钱,现在要扩大生意往供热站集中供煤,甲找了我很多次,还说乙很有实力,有很好的煤炭生意门路,有车,在包头、东胜都有房产,在东胜有三个家具城,乙也说一起做煤炭生意很有前景,资金周转的时间也很短,但是他和甲资金都用了,需要由我出资合伙。 当时我也没有钱,和乙、甲商量后由我出面和他人贷款30万元,月利率3.3%,作为三人的合伙资金,用生意利润共同支付贷款的本息。2011年10月9日我们三人在神木签订了“合伙经营煤炭及借贷协议”,乙是总负责人。 签订协议后,乙说拉了10万元的煤卖给了供热站,但一直不算账,不提供买煤条据。剩余的20万元我给了甲,说那样结算煤款方便。期间他俩说和一个煤老板商量好了拉煤供供热站的生意,这30万元的资金太小周转不开,让我出资200万元,和之前的借贷形式一样三人共同承担的方式再做一笔大生意。我去了煤矿一问,根本就没有这么一回事,我就觉得乙和甲有诈骗的可能。我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并让他俩退还我给他们的30万元,但乙电话就打不通了,甲也不接电话,后来就说钱都转给了乙,又说他们俩做生意用了。后来乙要么说他在北京给老婆看病,要么说在老家没时间。后来乙给我的一个手机号也停机了,我去东胜甲所说的家具城找乙,人家都说没有这么一个人。 2014年3月经我和甲、乙三方见面,乙说他收到了10万元,但提供不出来拉煤的票据。还说和甲之后也再没有生意上的往来,甲却一直坚持她把钱已经给了乙,后来发现那20万元被甲分批次取走了,根本就和甲说的不一样。三年多来,我的30万元本金不能回收,乙不提供账本,不清算账目,我替他俩给别人支付利息好几万元,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甲、乙慌称乙很有实力,虚构事实,骗取我的信任,乙、甲骗取了我的钱款后私自非法占有,拒不偿还本息,不清算帐目,现在又说不清资金去向。 问:我如何才能收回我的30万元,到法院以什么名义起诉,能不能到公安局告他们诈骗,到公安局报案需要注意什么要点? 谢谢! |
布瓜、小站 发表于 2015-3-25 09:44 你确定吗?是去法院以诈骗起诉吗?诈骗是犯罪首先要通过公安、检察院吧 |
布瓜、小站 发表于 2015-3-25 09:44 你确定吗?是去法院以诈骗起诉吗?诈骗是犯罪,首先要通过公安、检察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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