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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专访] 儿子左胳膊致残,我该怎样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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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baoj 发表于 2015-3-28 20:38:3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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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enbaoj 于 2015-3-28 22:12 编辑

                                                  儿子左胳膊致残,我该怎样讨回公道?
                                                      ——患儿母亲郭宇霞口述


   
         经过一个多月的漫长等待,当我得到乡政府和县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还是那句重复了许多次的“最多也就二十万”的老话时,面对左胳膊致残的儿子,面对遥遥无期的求医之路,面对每年13万多元的医疗费和5万多元的生活费,我又一次陷入绝望的境地。我不知道,这个世上,属于我的公道,它在哪里……





        201318日(农历十一月廿七),丈夫杨彩峰带着我到神木县开发医院做产检,我们对医生说,我们担心孩子生在腊月“犯月”,希望现在就做剖宫产。经过一番检查,妇产科周主任说,胎儿目前太小,不能做剖宫产手术,预产期在腊月底(公历2月中旬),等足月了再来吧。我们听了医生的话,回到家中。





        2013124日(农历腊月十三)这天中午,我的肚子感觉有些疼,丈夫闻讯,带着我来到了开发医院。医生给我做了产检,把我带进产房,将手伸进我的身底下,转个不停。我说我的肚子只是稍微有些疼,没有要生产的感觉,你不要给我转。医生说宫口已经开了,让我不要瞎叫唤。后来,我疼得受不了,用手护我的肚子,他们嫌我乱动,就将我的两只手绑在了产床上。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周主任说,孩子的头都看见了,让我用力。我没有一丝力气,用不上劲,他们就进来好几个人,压我的肚子,用剪刀剪我的下身,伸进手去拽孩子。折腾了大半天,孩子总算出来了,体重10斤,脸和左胳膊发紫,躺在那儿直哼哼。在开发医院呆了一个多小时,一个医生对我们说,孩子看上去有些不好,建议我们转院治疗。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转院至县医院。





      在县医院住了十天院,孩子的脸色恢复正常,但左胳膊毫无知觉,就那么无力地耷拉着,像根软面条。医生会诊后说,孩子臂丛神经损伤,他们也无能为力,建议我们到大医院进行救治。





        2013315日,我们带着不满两个月大的儿子杨奇硕来到北京,于318日入住北京儿童医院。儿童医院的专家会诊后说,孩子左臂丛神经损伤,医院不支持手术,建议用针灸按摩法结合打针吃药对孩子进行康复治疗。医治了一段时间,医生说,这是一个漫长的治疗过程,应做好510年的长期打算,到时候孩子若能举起手摸到自己的耳朵,疗效就算很不错了。





      我们将8岁的大儿子杨奇帅托付给呆在老家的我爸我妈抚育,两个人带着小儿子住在儿童医院附近的小出租屋里,开始了我们漫长的求医之路。





        20137月份,我们回了一趟神木,与开发医院经过多次交涉,开发医院给了我们5万块钱,让我们先去看病。2014年初,我们走北京时筹不够钱,又经多次交涉,开发医院又给了我们5万块钱。此后,开发医院摆出了各种理由,再没给我们一分钱,致使我们债台高筑,举步维艰。





        20149月初,神木县卫生局委托榆林市医学会对我们和开发医院的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受理了这个案子,并于20141022日在榆林市某宾馆小会议室召开了鉴定会。患医双方进行陈述并接受专家鉴定组提问时,开发医院的妇产科周主任被专家们问得头上直冒冷汗,有时候结巴得连话都说不上来,我们总以为鉴定结果将会客观公正,谁知鉴定书出来后,最后几个字竟然是“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下面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榆林医鉴【2014W17号)第3页部分内容。



      八、分析:
      过失:医方已评估出巨大儿,但未告知产妇巨大儿经**分娩的风险,也未让产妇选择分娩方式。


      九、结论:
      综上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本病例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开发医院拿着写有“医方承担轻微责任”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态度强硬,说只给我们赔付十几万元的医疗费,其余的他们不管。在卫生局与司法调解所调解无果的情况下,201411月,利用看病之余的空闲,我们抱着孩子径直到中南海上访。上访后的第二天,我们的户籍所在地——神木县神木镇永兴办事处书记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他会调集卫生局、**办等处的人公正地处理我们与开发医院之间的医患纠纷,让我们不要再上访,等我们过年回来后他们一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然而,我们过年回到老家,三天两头找政府,苦苦等了一个多月,等到的却只是一句说了好多遍的老话:“最多也就二十万。”




      一年的医药费得13万元之多,即使我们省吃俭用,两个大人一个孩子呆在北京,一年的生活费也得5万多块钱;孩子经过近两年的医治,大胳膊已经有了些力气,已能够将手臂提起来一些,治疗效果明显,但医生说,孩子的左手若想举起到自己的脖颈位置,大约还得治疗68年——如此说来,花费百万元之后,才能使孩子的左手恢复一些基本功能。对于我们农民来说,一百多万,无疑是个天文数字,更何况,我和丈夫得给孩子看病,无法脱身打工,挣不来一分钱。





      大儿子常年托付给老人照料,隔代教育,不听话,学习成绩差不说,脾气也一天比一天坏;小儿子整天耷拉着一条胳膊,求医之路太过漫长,巨额的医药费没有着落,急得我整天以泪洗面……我该去哪里申诉,让我讨回公道?谁又能帮我一把,给我一丝活下去的勇气!



                                                                                                                                                                                               2015315


患儿:杨奇硕,身份证号码610821201301244579



父亲:杨彩峰,身份证号码612722197708214578,手机:13681015336



母亲:郭宇霞,身份证号码612722198308054580,手机:13772362228



户籍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永兴办事处李家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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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buyunduan 发表于 2015-3-29 17:13:4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本帖最后由 manbuyunduan 于 2015-3-29 17:16 编辑

同情你孩子的遭遇,什么时候政府管理下的天朝能让人坐家里不让天然气炸死,看病不让医生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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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_R7BdR 发表于 2015-3-29 20:37: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开发医院院领导丧尽天良,政府不公,看看可怜的小硕硕,你们就不怕遭报应!请大家为小硕硕祈福,让小硕硕胳膊早日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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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9 21:28:0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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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梅子 发表于 2015-3-30 08:45:0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哎,可怜的娃,希望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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